教學

彈性薪資
對象:
全校教師
措施、費用或獎勵:
  1. 每月獎勵3,000~30,000元不等
  2. 類型:
    • A類(特殊學術榮譽類)
    • B類(產學合作特優類):工程類/非工程類
    • C類(創新教學卓越類):執行本校重大型教學創新及人才培育等計畫/規劃、推動、協助、控管前述教學創新及人才培育計畫者
業管單位:
人事室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252
電子郵件: yu32@mail.ksu.edu.tw
業界師資協同教學
對象:
全校教師
措施、費用或獎勵:
每學期提供教師申請每門課程至少9小時遴聘業界師資協同教學。
業管單位:
教務處 課務組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220
電子郵件: course@mail.ksu.edu.tw
通識及專業微學分課程
對象:
全校教師
措施、費用或獎勵:
每學期提供教師申請微學分課程,並給予授課鐘點費補助。
業管單位:
教務處 課務組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220
電子郵件: course@mail.ksu.edu.tw
全英語授課
對象:
全校教師
措施、費用或獎勵:
每學期提供教師申請專業課程全英語授課符合「全英語教學規範暨獎勵實施要點」規範之課程鐘點加成補助。
業管單位:
教務處 課務組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220
電子郵件: course@mail.ksu.edu.tw
學生專業證照考試輔導
對象:
全校教師
措施、費用或獎勵:
  1. 教師課餘輔導鐘點費(原則上以24小時為限;iPAS證照不受限)。
  2. 校內教師上限新台幣800元整/時(講師為575元/時,助理教授為630元/時,副教授為685元/時,教授為795元/時)為原則。
業管單位:
研究發展處 職涯發展中心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256
全外文數位教材製作
對象:
全校專任教師
措施、費用或獎勵:
依據「崑山科技大學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全外文數位教材製作補助要點」實施。
錄製鐘點費
  1. 每小時錄製費依校內各職級鐘點費標準支給。
  2. 每一學分課程最高補助24,000元。
工讀費
每門課程補助一名數位教材製作工讀生,協助影片剪輯後製、錄製道具準備及網路大學平台課程教材經營等相關工作。同一門課程最高補助20,000元。
業管單位:
電子計算機中心 數位學習組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362
創新暨數位教材製作
對象:
全校專任教師
措施、費用或獎勵:
  1. 依據「崑山科技大學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創新暨數位教材製作補助要點」實施。
  2. 補助項目:每門課程補助一名數位教材製作工讀生。
業管單位:
電子計算機中心 數位學習組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362
新型冠狀病毒防疫彈性修課數位教材製作
對象:
全校教師
措施、費用或獎勵:
補助項目:每門課程補助一名數位教材製作工讀生。
業管單位:
電子計算機中心 數位學習組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362
創新教學暨問題導向學習課程開設
對象:
本校專任(含專案)教師
措施、費用或獎勵:
  1. PBL課程得優先申請業師協同教學,與產業共同規劃課程與教學,解決真實產業問題,以做中學模式,培育學生專業知識及產業所需實作技能;並得優先申請教學助理,協助課程之進行。
  2. 每門課程補助4,000元(材料費或印刷費),視當年度經費核定酌予補助。
  3. 開授PBL課程之教師,另可於教師評鑑、教師教學升等中,給予加分之鼓勵。
業管單位:
創新教學暨校務研究中心 創新教學與實踐組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309
電子郵件: p19005@mail.ksu.edu.tw
教師專業學習社群
對象:
全校教師
措施、費用或獎勵:
  1. 本校由6至8位教師組成,並推舉1位專任教師擔任召集人。
  2. 教師社群主題須與教學有關,以提高學生學習成效,可包含共同專業領域課程研討、主題式經驗分享、創新教學方法及教材運用討論、跨領域知識整合、多元教材開發以及其它教學相關問題研究。
  3. 每組社群補助額度最高以5,000元為原則(補充保費另計),主要以社群運作及活動之使用。
業管單位:
創新教學暨校務研究中心 創新教學與實踐組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309
電子郵件: p19005@mail.ksu.edu.tw
補助教師推動創新教學實施要點
對象:
全校教師
措施、費用或獎勵:
  1. 申請類別:符合以下項目之一者得提出申請。
    • 創新教學方法研發。
    • 創新教材製作或編輯。
    • 創新學習評量方法與工具的研發。
    • 其他精進教學相關、課程設計或課程改革等方面。
  2. 補助金額:視當年度計畫經費,每案補助以新台幣兩萬元為上限,並以補助鐘點費、印刷費、材料費為限。
  3. 計畫執行期間須使用教學研究大樓56間直播錄影教室系統至少一次達40分鐘以上,並將錄製的內容存取於系統中。
業管單位:
創新教學暨校務研究中心 創新教學與實踐組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309
電子郵件: p19005@mail.ksu.edu.tw
教學實踐研究計畫
對象:
本校專任、約聘或專業技術教師
措施、費用或獎勵:
  1. 補助額度:經本中心審查通過者,得參酌該年度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總預算內,每案最高補助以新臺幣十萬元為原則,彈性調整之。
  2. 經費補助原則:
    • 本計畫得編列業務費及材料費並依實據核銷。
    • 獲補助教師,於計畫執行期間,因整學期赴國外講學、深耕研究、帶職帶薪國內進修、留職停薪、離職、退休、借調至他校或政府機關等因素,教師應即停止計畫執行,並繳回全額補助經費。
業管單位:
創新教學暨校務研究中心 創新教學與實踐組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309
中語文基礎通識
對象:
執行社會參與式行動學習方案之老師
措施、費用或獎勵:
  1. 依「崑山科技大學高等教育深耕計畫補助優質通識教育課程作業要點」進行課程經費補助。
  2. 教師評鑑(A、教學部分6.3進行加分-依據107年高教執委會第一次會議決議通過/由通識中心開列加分證明)。
業管單位:
通識教育中心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313
多元、跨域特色課程
對象:
執行多元、跨域特色課程班級之老師
措施、費用或獎勵:
  1. 依「崑山科技大學高等教育深耕計畫補助優質通識教育課程作業要點」進行課程經費補助。
  2. 教師評鑑(A、教學部分6.3進行加分-依據107年高教執委會第一次會議決議通過/由通識中心開列加分證明)。
業管單位:
通識教育中心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313

服務

中語文能力施測
對象:
計畫主持人
措施、費用或獎勵:
教師評鑑(C、服務及輔導部分9.4進行加分/由通識中心開列加分證明)。
業管單位:
通識教育中心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313
校外中語文能力檢定
對象:
開設輔導班輔導同學考取證照之老師
措施、費用或獎勵:
教師評鑑(C、服務及輔導部分4.5進行加分/由通識中心開列加分證明)。
業管單位:
通識教育中心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313
中語文進階活動-進階證照班
對象:
證照班主持人
措施、費用或獎勵:
教師評鑑(C、服務及輔導部分4.5進行加分/由通識中心開列加分證明)。
業管單位:
通識教育中心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313
外語學習坊
對象:
證照班主持人/全校教職員工
措施、費用或獎勵:
  1. 教師評鑑(C、服務及輔導部分4.5進行加分)。
  2. 教師增能、研習證明。
業管單位:
通識教育中心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313
電子郵件: lc@mail.ksu.edu.tw
教職員英文加油站
對象:
證照班主持人/全校教職員工
措施、費用或獎勵:
  1. 教師評鑑(C、服務及輔導部分4.5進行加分)。
  2. 教師增能、研習證明。
業管單位:
通識教育中心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313
電子郵件: lc@mail.ksu.edu.tw
鼓勵教職員取得國際化培力認證獎勵
對象:
全校符合申請標準的教職員
措施、費用或獎勵:
依據「崑山科技大學高等教育深耕計畫鼓勵教職員取得國際化培力認證獎勵辦法」實施。 補助項目:
  1. 檢定報名費與獎勵金僅能擇一申請。
  2. 國際化相關證照取得,獎勵金為叁仟元整。
  3. 同一級別證照或檢定之全額報名費或獎勵金限定申請乙次,並以申請當時兩年內取得之證照為有效資格。
  4. 每人每一年度證照檢定報名費與獎勵金總額以新臺幣壹萬元為上限。
  5. 外語檢定獎勵標準如下:
    • 達CEF-A2獎勵金新台幣500元
    • 達CEF-B1獎勵金新台幣1,000元
    • 達CEF-B2獎勵金新台幣4,000元
    • 達CEF-C1獎勵金新台幣6,000元
    • 達CEF-C2獎勵金新台幣10,000元
業管單位:
國際暨兩岸交流處 對外事務交流組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258
電子郵件: oiav@mail.ksu.edu.tw
技優導師
對象:
技優導師
措施、費用或獎勵:
經費說明:技優導師鐘點費計算原則為每輔導1技優學生,每週發給0.05小時鐘點費,每學期以18週計算為原則;技優導師每週支領之鐘點費上限以1小時為原則,且該鐘點不計入教師超支鐘點。
業管單位:
教務處 註冊組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218
電子郵件: teddy@mail.ksu.edu.tw
補救教學計畫
對象:
日間大學部課程含技優專班生之任課教師
措施、費用或獎勵:
  1. 為提升學習落後且努力向學之學生(成績不及格或未達70分者)進行課後補救,教師輔導學生人數以最多10人為限。
  2. 於當學期期中考後提出申請(如有急需輔導狀況可另提出),每門科目以乙次為限,惟可再增提技優學生補救教學乙次為原則,但已有教學助理之科目不得再提出申請。
  3. 每次課輔時間以不超過2小時為原則,教師鐘點費依照職級編列授課時數共4小時為限。
業管單位:
創新教學暨校務研究中心 創新教學與實踐組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309
補助教師國內實習訪視
對象:
全校教師
措施、費用或獎勵:
補助教師國內實習訪視差旅費與輔導鐘點費。
業管單位:
研究發展處 職涯發展中心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273
補助教師執行專題式實習作業計畫
對象:
全校教師
措施、費用或獎勵:
  1. 依計畫書內容及預算編列合理性每一案補助上限以2萬元為原則,得依高等教育深耕計畫核定金額進行調整。
  2. 補助項目如印刷費、材料費、講座鐘點費、國內旅運費、諮詢費、膳費、補充保費等項目依相關計畫規定進行核銷。
業管單位:
研究發展處 職涯發展中心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273
協助團隊參加創業競賽
對象:
全校教師
措施、費用或獎勵:
  1. 依據「崑山科技大學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協助團隊參加創業競賽實施辦法」。
  2. 補助項目為:差旅費、保險費、報名費、印刷費及參賽作品材料費等。
業管單位:
創新創業育成中心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332

教學及服務

多元藝文活動競賽-全校性書寫與閱讀活動「生命故事」競賽
對象:
計畫主持人/輔導同學得獎之老師
措施、費用或獎勵:
  1. 計畫主持人:教師評鑑(C、服務及輔導部分9.4進行加分/由通識中心開列加分證明)。
  2. 輔導同學得獎之老師:教師評鑑(A、教學部分5.1進行加分)。
業管單位:
通識教育中心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313
多元藝文活動競賽-「嵐雲文學獎」徵文比賽
對象:
計畫主持人/輔導同學得獎之老師
措施、費用或獎勵:
  1. 計畫主持人:教師評鑑(C、服務及輔導部分9.4進行加分/由通識中心開列加分證明)。
  2. 輔導同學得獎之老師:教師評鑑(A、教學部分5.1進行加分)。
業管單位:
通識教育中心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313
多元藝文活動競賽-崑山盃短講比賽
對象:
計畫主持人/輔導同學得獎之老師
措施、費用或獎勵:
  1. 計畫主持人:教師評鑑(C、服務及輔導部分9.4進行加分/由通識中心開列加分證明)。
  2. 輔導同學得獎之老師:教師評鑑(A、教學部分5.1進行加分)。
業管單位:
通識教育中心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313
職場英文能力競賽
對象:
計畫主持人/輔導同學得獎之老師
措施、費用或獎勵:
  1. 計畫主持人:教師評鑑(C、服務及輔導部分9.4進行加分/由通識中心開列加分證明)。
  2. 輔導同學得獎之老師:教師評鑑(A、教學部分5.1進行加分)。
業管單位:
通識教育中心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313
電子郵件: lc@mail.ksu.edu.tw

研究

創新創業團隊原型商品化
對象:
全校教師
措施、費用或獎勵:
鼓勵全校師生進行創作原型商品化,將篩選具有應用價值之創作原型團隊,提供經費補助,以協助該創意具體實現為商品化雛形樣品。
專案計畫經費補助項目:印刷費、材料費。
業管單位:
創新創業育成中心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332
電子郵件: johnan@mail.ksu.edu.tw
編纂教材
對象:
本校專任教師
措施、費用或獎勵:
  1. 申請類別:
    • 翻譯國外學術論著:經原著作權所有者同意,編譯國外學術性論著之教科書,出版(或刊登)且有助於教學改進者。
    • 自製教科書:依學術論文格式編纂論著,且為本校(系所)專任教師所著,並申請ISBN公開發行,內容適用大專院校用書者。
  2. 每案獎勵最高以新台幣貳萬元為原則,多人共同參與時,以1人代表提出申請。
業管單位:
創新教學暨校務研究中心 創新教學與實踐組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309
電子郵件: raini@mail.ksu.edu.tw
產學轉化教材
對象:
本校專任教師
措施、費用或獎勵:
  1. 依結案年度往前推5年內之產學案,並檢附已簽核之通報表為佐證;特殊計畫案件請提出相關證明並經系、院簽准,得不受5年之限制。
  2. 承接總計畫經費30萬元以下之案件獎勵金最高4,000元為原則;承接總計畫經費30萬元以上之案件獎勵金最高8,000元為原則。
業管單位:
創新教學暨校務研究中心 創新教學與實踐組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309
電子郵件: raini@mail.ksu.edu.tw
製作教學媒體、軟體及教具
對象:
本校專任教師
措施、費用或獎勵:
  1. 含教具與輔具、實習實驗教材、手冊、工具書,以及數位遊戲教材等。
  2. 教具需為申請人自行開發,並於網路公開教具使用教學影片,且實際用於教學並有助於學生學習。
  3. 每案獎勵金最高以新台幣貳萬元為原則。
業管單位:
創新教學暨校務研究中心 創新教學與實踐組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309
電子郵件: raini@mail.ksu.edu.tw
改進教學之獎助
對象:
本校專任教師
措施、費用或獎勵:
  1. 教師率先參與本校重大教學改進措施,得配合執行相關教學或人才培育計畫有具體成效表現優異者,由學校發給獎勵金新台幣伍仟元至壹萬元為原則。
  2. 其他對教學改進有具體成果者(例如:輔導學生考取國外公費留學獎學金等),由學校發給獎勵金新台幣伍仟元至壹萬元為原則。
業管單位:
創新教學暨校務研究中心 創新教學與實踐組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309
電子郵件: raini@mail.ksu.edu.tw
PBL實務種子導師培訓活動
對象:
本校實施PBL課程教師並開放對創新教學課程興趣之教師參與
措施、費用或獎勵:
  1. 每學期規劃不定期創新思維及教學主題研習系列活動。
  2. 參與者將予研習證明。
業管單位:
創新教學暨校務研究中心 創新教學與實踐組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309
電子郵件: p19005@mail.ksu.edu.tw
CPAS諮詢師校園培訓班
對象:
全校教師
措施、費用或獎勵:
開設三天證照培訓課程,證照考取通過全額補助證照費。
業管單位:
研究發展處 職涯發展中心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256
補助教師海外實習訪視
對象:
全校教師
措施、費用或獎勵:
補助教師海外實習訪視國外差旅費。
業管單位:
研究發展處 職涯發展中心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256
獎勵教師期刊論文
對象:
本校在職專任教師
措施、費用或獎勵:
以崑山科技大學/KunShanUniversity發表論文發表論文及發表學術性期刊論文刊登於WOS(WebofScience)資料庫。獎勵如下:
  1. 分級獎勵為第一等級(領域排名Q1)新台幣2萬元、第二等級(領域排名Q2)新台幣1萬5仟元、第三等級(領域排名Q3)新台幣1萬元、第四等級(領域排名Q4)新台幣5仟元。
  2. 每篇論文以一人申請為限,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獎勵全額、第二作者獎勵60%、第三作者獎勵30%及其他作者20%。
  3. 每一教師當年度統計最高以新台幣8萬元為原則。每篇論文以獎勵乙次為限,不得重複申請本項獎勵。
業管單位:
研究發展處 企劃推展組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255
專利及技術移轉
對象:
本校專任教師
措施、費用或獎勵:
專利申請、維護經費補助。
業管單位:
研究發展處 產學合作組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330
教師參加國際發明展
對象:
本校專任教師
措施、費用或獎勵:
參加國際發明展經費補助,包含報名費、審查費、攤位費、參展貨物托運費、膳宿費及交通費等。
業管單位:
研究發展處 產學合作組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330
跨院系科技整合專案
對象:
本校專任教師
措施、費用或獎勵:
專案計畫經費補助,包含材料費、印刷費。
業管單位:
研究發展處 產學合作組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330
技術商品化產品試量產專案
對象:
本校專任教師
措施、費用或獎勵:
專案計畫經費補助,包含材料費、印刷費。
業管單位:
研究發展處 產學合作組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330
四大特色產業與研究中心共同開發關鍵技術專案
對象:
本校專任教師
措施、費用或獎勵:
專案計畫經費補助,包含工讀費、勞保、勞退、補充保費及工作費(以上經費項目總和不可超過補助費用的30%為原則)、印刷費、材料費、講座鐘點費、膳宿費、國內出差旅費及其他作品開發相關之費用等。
業管單位:
研究發展處 產學合作組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330
提升專利加值利用比率專利技轉或授權件數徵件
對象:
本校專任教師
措施、費用或獎勵:
  1. 專利技轉或授權件數補助。
  2. 補助款項為執行計畫所需之材料費、耗材費、印刷費。
業管單位:
研究發展處 產學合作組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330
執行教育部USR計畫授課時數
對象:
執行USR計畫教師
措施、費用或獎勵:
  1. 教師執行教育部萌芽型USR計畫,得申請減授基本時數每週3小時計1學期;教師執行教育部深耕型USR計畫,得申請減授基本時數每週3小時計1學年。
  2. 教師申請減授鐘點應於計畫執行迄日一個月內結案後,於每年度3月開始申請前一年度計畫案之減授。同一計劃案不能重覆申請且應於申請後之次2學期內執行完畢。
  3. 申請減授鐘點不得與彈性薪資獎勵並行。
  4. 申請減授鐘點之教師應先填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資料,經系(室、組)、院(通識中心)教評會初審通過送永續發展暨社會責任辦公室複審,再送交人事室提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
業管單位:
永續發展暨社會責任處 永續發展暨社會責任辦公室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262
電子郵件: USR01@mail.ksu.edu.tw
教學創新或是「敘事力」、「SDGs」社群
對象:
計畫主持人/全校教師
措施、費用或獎勵:
  1. 依崑山科技大學高等教育深耕計畫教師專業研究成長社群作業要點進行社群經費補助。
  2. 教師評鑑(B、研究與產學合作部分5.5進行加分/由通識中心開列加分證明)
  3. 教師增能、研習證明(可作為開設通識課程依據)
業管單位:
通識教育中心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313
雲端外語學習平台
對象:
本校專任教師
措施、費用或獎勵:
置於圖書館首頁-數位學習。
業管單位:
通識教育中心
聯絡方式:
校內分機: 313
電子郵件: IC@mail.ks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