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專任教師:係指學校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專科以上學校進用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實施原則」、「專科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遴聘辦法」、「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公立專科以上學校辦理教授副教授延長服務案件處理要點」、學校制定「專任教師基本授課時數」等相關規定聘任之專任教師人數,包括任教中、帶職帶薪、留職停薪及借調到政府單位之專任教師,但不包括借調至他校或民間之專任教師。
  2. 外籍專任教師:係指經過正式人事提聘程序聘用者;並具有行政院勞動部之外國人聘僱許可證;若有中華民國國籍之雙重國籍身分教師,亦需有行政院勞動部之外國人聘僱許可證者,始計入外籍教師。若外籍教師符合就業服務法第48條規定,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居留者,則不論有無工作證均可計入。
  3. 各職級外籍專任教師數:係指學校依相關規定「聘任」之外籍專任【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其他教師】等職級之【男、女】人數。
  4. 其他教師:係指學校專任軍訓教官、護理教師、運動教練、86年3月21日前之助教、護理臨床指導教師及其他不具有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等名義之教師。另資料自106學年起包括運動教練。
  5. 本表資料不包括學校聘任來自於大陸、香港、澳門等地區之專任境外教師及僅授課於「附設進修學院及附設進修專校」之專任境外教師。
  6. 備註 :本表自113學年度學校納入「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核定之研究學院進行統計計算。
  7. 資料來源:資料由【教育部高教司大學校院校務資料庫】之「教1.專兼任教師」、【教育部技職司技專校院校務資料庫】之「表1-1 教師基本資料表」產出,並由【教育部統計處】彙整提供,以每年10月15日為統計基準日。

01 外籍專任老師群組比較圖(人)

質性敘述:本校近5年專任外籍老師,人數為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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